各县(市、区)委、纪委,市直、开发区党工委、纪工委,各市直单位、驻市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清明节将至,为教育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清明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管理,倡导廉洁新风。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问题,关注动向,通过下发通知、发通报、召开会议等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带头遵章守纪,自觉移风易俗。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公车使用和集中封存等管理规定。要将廉洁过节和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带头示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摒弃旧俗陋习,文明祭扫、低碳祭扫,严守“七个严禁”: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严禁以祭扫名义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接待、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食堂请客吃请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钱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修建豪华墓地。
三、严格监督执纪,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监督重点,提高检查频次,紧盯出入私人会所搞隐秘聚会、在单位食堂(宾馆、培训中心)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四风”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要充分发挥联动协作单位职能作用,在业务工作中主动发现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要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从严执纪,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坚决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违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既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356—2037861 监督举报邮箱:jcsfssp@163.com
中共晋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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