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设人民健康幸福、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健康晋城活动。市发展和改革委根据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编制内容 结合晋城实际情况,编撰完成《建设“健康晋城”实施方案(2016-2020)》。 四、具体要求 1.申报以单位为主体,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2.申请机构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编撰组,并对编撰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3.编撰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相关类似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4.编撰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编撰负责人申请课题。 5.编撰承担机构应按时提交文本,所有权属于晋城市发改委,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五、申请、评审事宜
1.如实填写《建设“健康晋城”实施方案(2016-2020)申报表》(一式三份),并于2016年8月26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教科(以邮件发送时间和报送时间为准),电子邮箱地址为649226929@qq.com。 2.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小组,从方案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机构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承担机构,并于2016年9月1日前通知承担机构联系人。
六、编制进度要求
1.承担机构接到遴选通知后,于2016年9月5日前与市发展改革委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机构应于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大纲,提交市发展改革委审查。 3.承担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于2016年9月下旬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实施方案初步成果,并根据要求做好汇报、评审的准备。 4.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实施方案进行最终评审,根据审查意见承担机构应于5日之内,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最终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正式向承担机构印发完成报告书。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晋城市红星东街713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政编码:048000 联 系 人:郭涛涛
联系电话:0356-6999056
电子邮箱:649226929@qq.com
附: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建设“健康晋城”实施方案(2016-2020)申报表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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