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在媒体上公布后,市司法局第一时间传达到各公证处集中学习,做到人人熟知规定内容,个个领会文件精神。为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8月31日—9月4日,市司法局分管公证工作的副局长高永才亲自带队,通过检查卷宗、抽查提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6个公证处进行了深入检查。
今年以来,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案件3484件,委托书公证500件。检查组随机抽取了涉及房产买卖的委托书、合同等15个公证案卷,对照公证案卷目录,认真核查公证书正文、公证书审批表、公证申请表、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谈话笔录等材料。根据通知精神,抽查的公证案卷没有发现错证、假证,但是存在部分委托书公证的期限和委托权限用词不严谨的问题。各处采取制作“五不准”规定公示栏、电子屏滚动播放有关规定、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确保公证员对“五不准”规定做到耳熟能详。
案卷检查、抽查提问后,检查组与各县(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以及公证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公证员在座谈会上,普遍感到“五不准”规定出台后,对当事人的解释工作压力增大,对部分公证事项拿捏不准。检查组指出,公证员要以“五不准”为镜,对照公证执业行为,进一步查摆问题并立行整改,要深入分析“五不准”背后的公证执业环境和风险,做好当事人的引导解释工作,防止因停办相关业务造成当事人不理解而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对当事人身份识别审查及与申请公证事项相关材料的实质审查力度,严格办证程序,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这次检查,市司法局以全方位落实公证执业“五不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了公证员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业务水平,为我市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