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为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公务卡支出和其他支出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支出渠道按一般预算、基金预算、预算外、其他资金分为统发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往来结算支出五项。单位在填写直接支付申请书时应按渠道分年度、分性质认真填列。
二、通过单位卡报支时,直接支付申请书须按经济科目分笔填列报支金额,不得笼统转账。
三、凡已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个人外出采购、培训、会议、差旅等公务支出不论是否刷卡消费,一律通过公务卡结算。已刷卡的,单位通过公务卡管理系统读取银联数据,审核个人公务支出事项,打印还款明细表(暂不打印直接支付申请书),连同不能刷卡的支出费用一并通过手工填写直接支付申请书进行支付,按最后审定额转入个人公务卡予以报销。未办理公务卡的临时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单位卡报销。
四、贯彻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部门预算,按计划、按预算、按渠道办理支出款项。严禁胡支乱花、挤占挪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乱发各种奖金、实物、补助。单位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原则上不得通过旅行社组织,特殊需要的经市纪检委审批后支付;福利费按预算规定限额使用;招待费按制度规定使用,不得随意。
五、单位卡账户产生的利息应作为利息收入,不得坐支,按年计缴。每年7月1日-7月5日单位根据银行出具的利息凭证,到市建行营业部柜台办理刷卡转账,转入市财政局在建行营业部的“14001658608050014379”账户,根据收入报账单申报本单位往来结算指标。单位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入-利息收入”。年末单位卡余额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交回上述账户。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