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市安监局举行聘用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签订仪式,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时青松、山西长宇律师事务所主任焦建军和山西权康律师事务所主任桑伟宝受聘成为市安监局法律顾问,组成市安监局法律顾问专家组,共同为市安监局建设法治机关、推动依法治安谋划把关。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型政府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现实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安监局从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中聘用3名专业优势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成立市安监局法律顾问专家组。
本届政府法律顾问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后,三名法律顾问将从七个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一是为市安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二是参与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立法后评估;三是根据需要参与重大合同协议论证、合作项目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四是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五是参与处理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六是为市安监局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七是满足市安监局其它法律事务要求。市安监局直属10个单位也分别与法律顾问签订了聘用合同。
市安监局局长鲍瑞卿强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既是对安监部门执法地位的确定,同时也对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二是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完善本单位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由法律顾问为本单位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文书以及涉法事务等提供法律意见和支持,特别是对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要合同签订的依法依规审查、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等;三是要大力支持法律顾问开展工作,要积极主动与各位法律顾问多咨询、多沟通、多请教,认真吸收和采纳法律顾问依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安监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推动我市安全监管法治建设;四是希望各位律师积极作为,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实践经验,和安监部门一起,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等方面把好审查关;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信访问题等方面把好预防关;在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把好监督关;在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把好参谋关,围绕我市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难点,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及时、准确的为市安监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市安监局一起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打造平安晋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供稿: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