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7-8号宗地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座落 |
总面积
(亩) |
出让面积(亩)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
年限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控制高度(米) |
2017-8 |
畅安路南段西侧 |
4.59 |
4.59 |
商业(加气站) |
≤0.35 |
≤35% |
≥25% |
≤10 |
40年 |
其它:
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规划图。
二、有关要求
(1)建筑造型、材料、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控制高度从室外散水算起;
(3)建筑节能必须达到国家、省节能标准要求;
(4)建筑物地下突出物和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建筑控制线;
(5)在规划设计前,应进行地下采空区详探,以保证工程安全;
(6)在规划设计时,除应满足本规划条件要求外,还应满足《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和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规定要求。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
四、出让条件
本宗地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出让范围内的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费用自理。
五、报名与审核
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获取有关公开出让的资料,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竞买保证金与银行资信证明
本宗地竞买保证金175万元,银行资信证明350万元。
七、耕地开垦费
该宗地须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八、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签订合同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无偿收回土地。
九、出让方式
本宗地为公开拍卖,报名不达三家组织挂牌。
十、其他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十一、公开出让时间、地点及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晋城市国土资源局附属楼一楼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0356-2030735
联系人:郭颀 郭雅鹏 张航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七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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