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10日
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 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实施意见》(晋发〔2014〕31号)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市办发〔2015〕7号)安排,现就晋城市整治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的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政府系统集中开展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转变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作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确保取得群众能够看得见、感受到的实效,为开创我市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是承担项目审批、资金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10个方面:
1.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实过程中瞒报的问题; 2.行政审批事项项目明放暗批,或交由“红顶中介”实施变相审批的问题; 3.行政审批事项项目、流程和环节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 4.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的问题; 5.行政审批事项不能依法按时限办理的问题; 6.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 7.推诿扯皮、办事拖拉,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情依然难办等问题; 8.行政审批中滥用权力、暗箱操作的问题; 9.“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问题; 10.其他行政审批违规问题。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分工
(一)部署阶段
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整治方案、公布投诉电话、通报整治信息。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15年3月15日
(二)自查阶段
工作任务:各单位要从10个方面的重点整治内容入手,对本单位行政审批履职行为深入进行排查,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自纠、立说立行、真整实改。
责任单位:市直(驻市)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时限:2015年4月10日
(三)整治阶段
工作任务:市编办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重点突查、集中核查、群众调查等方式,对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坚持开门整治,畅通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行政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严肃查处和曝光一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反面典型,督促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
完成时限:2015年5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驻市)各部门要按时向市编办报送进展情况。3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方案,包括整治范围、整治目标任务、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分管领导、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4月1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送阶段性整治报告,市直(驻市)各部门报送本单位书面自查报告(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5月1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送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市直(驻市)各部门报送整治报告(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包括整治措施、做法、成效、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情况,由市编办汇总,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市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办公室,任务完成后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
联 系 人:刘小丽
联系电话:2037098 附件:市直及部分驻市行政审批部门名单
附件
市直及部分驻市行政审批部门名单 (共57家)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委 市林业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卫生局 市计生委
市外事侨务办 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市旅游文物局
市粮食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人防办
市工商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物价局 市规划局
市保密局 市安全局
市畜牧兽医局 市农机局
市园林局 市农业综合开发局
市招商局 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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