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拟定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办法措施。 2、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镇、乡、村规划统一管理;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3、参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专业规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与审查工作。 4、负责承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城镇密集地区规划和独立产业用地规划等区域性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承办中心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查、审定、报批工作;负责承办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市辖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等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5、会同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6、负责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含户外广告、雕塑)的选址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有关部门核准或者审批的县(市)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管理;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务院和省有关部门核准或者审批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初审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规划区范围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依法对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放线、验线。 7、负责城镇勘测工作。 8、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城市照明的规划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建筑节能设计认定工作。 10、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行业管理工作。 11、负责在制定全市城乡建设规划中落实“规划服从安全”的原则,负责全市规划、勘察设计单位和市政工程测量的安全监督管理。 12、承办市规划委员会日常业务工作和会务工作。 1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提出目标要求和制定落实措施;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突出党的作风建设,落实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落实“两个责任”履职报告制度。 14、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机构设置情况
晋城市规划局部门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本级。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区域规划管理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建筑规划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编制人数共26人,当年预算人数24人;公务用车一辆,编制预算一辆。
第二部分:部门预(决)算表格
规划局2017年预算.xls
第三部分: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情况
2017年规划局本级收入预算1917.0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815.01万元,收回单位结余资金110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规划局机关本级基本支出预算345.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8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金额共1463.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0.4万元;2017年规划编制费1083万元;美丽晋城市战略规划编制380万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减变化情况
2017年规划局“三公”经费预算为3.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同期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同期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同期相比无增减。
五、部门预算本年度主要项目情况
2017年规划局项目支出预算1572万元。其中城市规划工作经费10万元;城市规划展馆经费80万元;2017年规划编制经费1102万元;美丽晋城市战略规划编制费380万元。无补助县级资金支出。
六、无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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