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晋城市泽州南路719号,邮编:048000,电话:0356-2196242,传真:0356-2196142)。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部署,以建设服务型单位为目标,以服务社会公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食品药品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7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76条,占65%;监管信息91条,占16%;政务公开类信息42条,占7%;公告通知类信息52条,占9%;稽查打假类信息18条,占3%。
(二)公开措施。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在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jcfda.gov.cn。二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各级各类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主动公开。
三、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13〕9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1号)文件中涉及到我单位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全部完成。主要工作如下:一是把本局政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在工作动态、监管信息、通知公告、下载中心等栏目,及时公开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假信息。二是以国家级、省级、市级电视、电台、报刊、网站等外界媒体为平台,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在监管工作创新的学校食堂负责人“陪餐制”、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专柜销售、化妆品监管明白墙等特色做法,树立部门形象,提升部门地位。三是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和公开日常监管各类信息,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四是健全完善各项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并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内部经费管理制度汇编》。五是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落实公费出国旅游、公车消费、公款招待的有关规定,力争从根本上达到控制“三公”经费规模的目的。今年,我局会议、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了80.9%、83.3%,“三公”经费总体下降了44.2%。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提高年初预算的透明度,完整准确编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和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工作未实行任何收费,免费提供各类公开信息。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和及时。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供稿: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