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会就《公共交通条例》进行立法考察
4月12日和14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斌胜带队,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组成立法考察组,分赴长治、焦作两地,就《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进行了立法考察。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耀,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友分别陪同考察。
在长治、焦作两地,考察组先后实地考察了两地的公交场站规划设置、公共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和新技术在公交系统的应用,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两地的公共交通发展建设情况,认真学习了两地在公共交通发展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做法。
考察中,张斌胜指出,公共交通是城市的血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对城市的发展至关重要。作为我市的首部立法,做好《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立法工作,对推动我市公共交通的健康发展,真正让全市人民享受到发展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体立法人员一定要摸清底数,准确定位,充分学习借鉴长治、焦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融入到我们的条例中去;要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凝聚各方共识,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要站位高远,打开思路,发扬改革创新思维,积极探索新路,真正让《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成为指导和推动我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宝典。(撰稿:赵立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