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沁水县县委书记原光辉专题调研沁水县巡察工作,详细听取沁水县县委巡察办、沁水县县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配合巡察情况汇报。
据了解,这轮巡察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市委统筹全市巡察力量,创新巡察方式,探索市县一体巡察的有益尝试,沁水县县委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原光辉要求:要从三方面入手,提高巡察质量。一要充分发挥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核心和领导作用,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将巡察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二要聚焦巡察重点,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把巡察的时间、精力和重点放在发现问题上,以对市委、县委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工作。三要提升业务能力,巡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本领,在巡察工作中敢于发现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原光辉要求,要严守巡察纪律。各巡察组长要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更高的标尺来衡量自己和成员,做到纪律严明。在保密纪律上,要严格遵守巡察保密制度,严把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时刻绷紧保密这根弦,决不跑风漏气。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廉洁自律、改进作风上作表率,确保每一名巡察干部都能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在工作纪律上,巡察组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被巡察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人、财、物支持,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原光辉强调,要切实运用好巡察成果。被巡察单位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摸清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及时查漏补缺,立行立改,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统筹谋划、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等工作,不断提高沁水县县委巡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供稿:沁水县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