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沁水县县委书记原光辉主持召开沁水县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对做好沁水县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沁水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侯贵宝,沁水县县委副书记高俊霞,沁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沁林,沁水县政协主席张桂春,沁水县县委常委霍卫星、申连太、张瑞忠、张海芳、武小雅、窦书瑾等沁水县县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原光辉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抓思想从严、抓管党从严、抓执纪从严、抓治吏从严、抓作风从严、抓反腐从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管党从严、治吏从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方面,是选拔好干部、从严管干部的重要抓手,也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出台实施,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要高度重视,自觉加强对两项法规的学习,下好绣花功夫,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从对党忠诚的政治高度,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要严谨细致,认真核实有关事项,深入细致地逐项审核,实事求是填写有关内容,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漏项、无漏报、无错填。三要严明纪律,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意识和组织观念,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执行好报告制度,做好与家属子女的沟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原光辉强调,在“两节”到来之际,要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四班子领导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决防范和查处各类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供稿:沁水县信息中心
丁万芳) |